應牧放主羊的通牒──一九O七年九月八日(Pascendi Dominici gregis)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75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時代主義者,把宗教哲學的基礎,放在那常人所稱為「不可知論」的道理上。藉此,人的理智,完全被包括在現象(Phenomenae)之中。換言之:人的理智,總不外乎是一些顯現的事物以及事物賴以顯現的外表現象:所以它(人之理智)既沒有權利,也沒有可能軼出事物以及事物現象的範圍。因此,它(人之理智)不能自舉,歸向天主,也不能藉那可見的事物,來承認天主的存在。從此所得的結論是:「天主」直接絕不可能成為知識(科學)的對象,而就歷史而論,「天主」也不該被認為是歷史性的主格(subjectum)──既然如此,則任誰都易明知:什麼是「本性神學」,什麼是「可信的動機」(Motivum credibilitatis),什麼叫做「外在的啟示」(Externa Revelatio)。這就是說:時代主義者要把這一切澈底從中除去,而把它們流徙到「認識主義(intellectualismus)的領域裡去…。

   
註 釋

*按通牒所列舉的時代主義--摩登主義--的條文,並沒有指明任何時代主義的作者姓名。誰也不知道一定:那些神學家,曾是本通牒的起草人;但十之八九,起草者:一是耶穌會士比奧樞機(Ludovicus Billot ),二是若翰,勒彌(Jo. B. Lemius,OMI)。

 Ed:Ass 40(1907)596ss Pii X Acta 4,50ss-

 見3475-350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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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76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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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從不可知論中演繹出來的):科學該是無神的;同樣,歷史也是無神的。在它們的範圍內,無非是現象而已;至於天主,以及任何有關天主的事理,都該澈底予以拔除,才是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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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77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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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這個不可知論(Agnosticimus),在現代主義者的生活(紀律)上,無非是一個消極部份:因為他們所說的積極部份,是被建立在生命的內含性上(Immanentia Vitalis)。那就是:生命現象,此起彼落,不斷地前進而已。

宗教--不拘是自然的宗教或是超自然的宗教--即任何事蹟,都該讓人加以某種解釋。但這解釋,要摒棄本性神學,並要斷絕那因放棄可信證理而進入啟示的途徑,而且,連那任何外在的啟示,都要澈底予以清除,即在人以外,要尋求解釋,那是徒勞無功的。為此,該在人本身內,尋求解釋。而且,宗教既然是一種生活方式,自應完全在人生中,找出解釋來。從此可以肯定宗教內含性的原則(Immanentiae Religiosae Principium)。可是,這任何內含性的現象,已可說是任何種類的宗教了。--這就是說--首先好像(對宗教的)一種動機,該是出於某種需要或衝動。但這種起初的情緒,若對人生嚴格地說,該是出於所謂情感(sensus)的,心靈的一種動機(motus)。

職是之故,天主既是宗教對象,那完全應該予以結論的是:那個為任何宗教的肇始,也是基礎的信仰,該是出於內心需求神的一種情緒。而這種需求神的情緒,既然無非由於某種適應環境的感覺,故其本身,不能屬於「良心的領域」(conscientiae ambitum);但這種情緒,是潛伏在良心之下,換一句話說,這就是近代哲學上所說的「潛意識」(subconscientia)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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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78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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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在這種意義下,時代主義者,不僅找到信仰,而且,按他們所瞭解的,他們肯定帶著信仰,且在信仰本身內,才有「啟示」的餘地。……

──既然,天主是信仰的對象,同樣也是信仰的原因,那麼,這個啟示,一方面是論及天主,而在另一方面也同樣是出自天主。這就是說:天主是啟示者,又是受啟示者。從此可見,可敬弟兄們,那個時代主義者的肯定,是矛盾的,因為任何宗教,在不同的觀點下應該說是本性的,又是超性的。從此,良心與啟示的意義,混淆不清。從此,法律,既然宗教的--虔誠的良心,藉以被傳授為普遍的準則,那該與「啟示」完全相等;而眾人都該服從這種「啟示」;即教會中的最高權力,不拘是在訓導上,或是對聖「事」或是對生活紀律有所規定時,也都該以此「啟示」為原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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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79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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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所說的「不可認識的(事理)」,其本身不是好像什麼赤裸裸的或像什麼特殊似的,與信仰有關,而是相反的,這在某種現象之下緊緊聯繫在一起;雖然這是屬於科學或歷史的範圍,但因某種理由,超出它們的範圍之外……那麼,那為不可知事所引起的「信仰」,因與現象聯緊的緣故,便包括整個現象的本身,而在自己的生活中,彷彿地表達出來了。從此,便發生兩件事:

第一,藉著現象的擴展,便發生對現象的變形(phaenomeni transfiguratio)──即越出了它的真實情況,因此,便成為那引起信仰,引起屬神方式的更適合的資料。(1)。

第二,從此產生某種所謂「對現象的演變」(phaenomeni defiguratio)──撇開了這種時地的演變,便發生了那事實上並不存在的信仰。主要地「信仰」來自習慣;幾時人家談論往昔的現象,那麼,時代越古老,那討論現象的範圍,也越是廣泛。從這論調理,又將產生了摩登主義--即時代主義──者的兩個規則(canones);這兩個連同其他主張,便從不可知的主義,奠定歷史評價的基礎。

   
註 釋

*(1)這就是說:信仰的發生,是由於現象的變形變質所致──譯者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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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0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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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將以實例證明;而且,即從基督身上,可獲得證明。他們說:在基督身上,除了人以外,在科學與歷史上,無所牴觸之處。為此,根據不可知主義所演繹出來的第一原則,凡涉及「神」的一切,都該予以摒棄。但根據那另一個原則,基督的人格(Persona),因著信仰而受到變形(transfigurata):因此,在任何使基督人格超越歷史情況的一切,都該從這種信仰,演繹而來的。最後,根據那第三的原則,基督的同一人格,亦因信仰而受到演變。(defigurata)為此,(基督的)一切言行,都該從基督的人格上除去;一言以蔽之曰:基督的才能,處境,教育,一切的一切,和祂生活的時,地,完全不相符合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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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1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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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宗教情緒,即藉生命的內含性而申潛意識所產生的宗教情緒,是整個宗教的萌芽,也同樣是宗教中有關過去或有關將來事的一切的理由……[六O一]他們說:在這我們屢次所稱的(宗教)情緒內,既然這是情緒,而不是認識(congnitio),所以,「天主」固為人所「存在」----(為人所理會),但是模糊不清,且也如此混淆不明,竟致與信仰者的主格(subjecto credente),幾乎或完全沒有分別。因此,在這同一宗教情緒內,必須放入另一種光明,好使「天主」完全從這情緒中分辨出來,解說出來。換言之:這是屬於思想以及設法分析的理解領域。人便通過這種理解,在自己內,產生出一種生命的現象;初在特殊的印象中,然後便在言語中表達出來。因此,摩登主義者的流行口號是:「宗教的人,應該思想(想像)自己的信仰」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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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2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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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在這一種事上,理智發揮雙重作用:第一,理智採取自然自發的行為,而以某種簡樸通俗的意見,解釋事物。第二,理智要鞭闢入裏,深深反省----或如他們所說的:要竭力(製造)--產生思想,而以後者的意見,來表達出他所思想的事物;固然這後來的意見,來自那起初的簡樸意見,可是後者較諸前者更為老練,也更為清析。而且,那後來的意見(主張)[六O二],終由教會最高訓導權所制定,便成為教會的教義--信理。(dogma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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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3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哲學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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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,現代主義的「道理」,便進而論及首要部份,那就是:信理的起源,以及信理的性質。他們主張:信理起源於那些先天的簡單方式(in primigigenis illis formulis……)而這種方式,在某種觀點之下,就是信仰的必然方式。因為,說真的,「啟示」就是需要人在良心裡顯示出人對天主的「知識」(deinotitia)。可是,他們似乎肯定:這信理本身,原是蘊藏在後天的方式裡(secundaris formulis 或譯:次要的,後來才形成的方式)……

[這一種方式的目的,無非是為供給信仰者]一種所以信仰的理由。為此緣故,這是介乎信仰者,與其信仰中間的橋樑:但那有關信仰方面的,而和信仰的對象,並不相符的一切,就是庸俗所叫囂的「信條」(symbola)。這對信仰者而言,純是「工具」(Instrumenta)而已。

但宗教感的對象(Objectum sensus religiost),既是絕對潛伏(於人心內),自有它無數的觀點;這可能顯示在這人身上是這樣的方式,而在另一人身上,?具有另一種方式。相仿的,那信的人,也可能各有各的不同情況。為此,即使那我們所稱為信理的方式,也該隨著時、地、人而不同,因此,信理該是變化無常的。這樣,這裡便易於登上它密切進化的路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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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4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,對於信仰觀念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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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O四]信仰時代主義的人,確切認為:屬神的真實性,實實在在,就在它本身上存在,也並不完全屬於信仰的人。如果你要詢問:這信仰的人所肯定的事理,究竟依據什麼呢?那麼,他(時代主義者)回答說:這是依據每一個人的經驗……人心在宗教的感覺上,具有某種直覺感;人即藉此直覺感,沒有媒介,直接感觸到天主的真實性,而吸取對天主存在,對天主在人的內外行動的偉大信仰,但這種「信仰」雖然從科學(知識)得來,?遠超乎科學之上。所以,這種信仰是真的經驗,是比較任何理性經驗更高貴的經驗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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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5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,對於信仰觀念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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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O五](按時代主義者的主張,建立信仰與科學的界線)----信仰祇是有關那科學認為無法認識的(事理)。因此……科學既講(事物的)現象,自然沒有信仰的餘地。相反地,信仰既講屬神的事,自與科學完全無關。從此,便造成信仰與科學之間,永不發生衝突的可能性……對此,或許有人責難,他們就否認一些事,例如有關基督生平的事;這些事雖足有關信仰對象,?也是屬於有象可見的範圍。因為,這些事雖然超出現象之外,但因這與信仰生活有關,而且一如上述(cf.*3479),這是從信仰轉變,蛻變而成,所以這已脫離了可感可覺的世界而成為屬神的資料。為此緣故,如果有人要問:[六O七]基督是否真的顯過靈蹟,是否真的復活,升天,那麼,不可知論的科學,予以否認,而信仰?將予以肯定。但從這裡,二者之間,並沒有衝突。因為科學之所以否認這事,是因為它是「哲士」,是按哲士的身份講話,換言之,它祇就歷史的真實性去看基督;而「信仰」之所以肯定這些事,是因為它以信仰者的身份,和信者們講話;這就是說,「信仰」看基督,--如同基督,藉著信仰,在於信仰中重新生活一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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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6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,對於信仰觀念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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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誰若認為,信仰與科學,完全沒有隸屬的理由,那就犯了嚴重錯誤。因為這樣的人,對科學的想法,固然正確無誤,但對信仰而言,並不如此。蓋信仰不僅在一點上,而在三點上,該隸屬於科學。因為:(1)時代主義者認為,人該知道:任何宗教行為,除了人由經驗得知的「屬神現實」外,其他一切,尤其在宗教的規程方面,絕不得超越現象的範圍;因而便隸屬於科學。----此外,(2)雖然,人家說:天主祇是信仰的對象,這對「屬神的現實」而言,是對的,但對天主的觀念而言,?並不如此。換言之,這是隸屬於科學,而如人們所說的,當人按邏輯談論哲理時,即使是絕對的,理想的一切事理,他也會談到的。為此緣故,論及認識天主觀念的哲理或科學,在本身的發展方面,具有管制的權利;而且,若它發現有什麼越規之處,它就有予以改正的權利。因此,時代主義者的格言,是這樣的:宗教的進展,該與倫理和理性的進展相配合。這就如俗語所說的:「拜誰做導師,他就隸屬於誰的門下」。

(3)再者,人在本身內,不容被分裂為二,因此,信仰者為內心的需要所迫,不得不使信仰與科學妥協--,好使科學對於萬物所示的觀念,不致與一般的概念,發生矛盾。因此結論是:科學完全不隸屬於信仰;相反的,信仰既與科學不合,那就要隸屬於科學了。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87   
標 題 現代主義者對於信理神學方面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[六O九]…時代主義的神學,按我們所見的哲士慣例,運用他們自己的原則,並把它運用到信仰者的身上;那麼,這些原則,我們可稱之為內含性的原則以及象徵性的原則(principia imm anentiae et symbolismi)。如此,極輕易地便成為這樣的結論:為哲士所傳授的原則,對於信仰而言,是內含性的原則(Principium Immanens);為信仰者所添加的這個原則,便是天主。於是時代主義者自己結論說:所以,天主是在人內蘊含著。因此,這是內含神學的原則。(Immanentia Theologlca),再者:哲本所確知的,祇是那些信仰對象的象徵性的標記本身而已。同樣,信仰者所確知的,是信仰的對象----是在於自己內的天主;因此,神學士便結論說:屬神現實的標記是象徵性的,從此,(現代主義者)便成為象徵主義的神學士(Symolismus Theologicus)……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88   
標 題 現代主義者對於信理神學方面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但信仰雖有許多根苗,但其主要的是教會,信理,聖物,宗教熱誠,還有我們所稱的聖書(聖經);對於這些聖經,我們也該追究:時代主義者說什麼。----而且,對於信理--教義的來源與性質,我們已在上文提示過了。[ +3482]。換言之,教義----信理,起源於某種衝動或出於某種需要;信仰的人,便因著這種需要,動了腦筋,力圖自己的良心以及他人的良心,獲得更大的光照。這種努力,經過磨煉,奮勉而形成心靈的最初信念(Primigenia Mentis Formula);這在本身方面,固不按那合乎邏輯的解釋,但按各方環境的需要;換句話,按他們所說的,即不易了解的說法:這是起源於生命活力(vitaliter)--從此,如我們所提示過的,便逐漸產生一種次要信念[cf,+3482]----後來公眾的訓導機構(教會),便把這些信念,加以擴展合成一個系統,即因此而構成一個道理的體系,以適應一般信友的良心;這就是所謂的信理----。這完全不該讓神學家加以正直的注釋…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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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 號 3489   
標 題 論聖事禮儀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[六一二]至於聖事禮儀方面,除了「聖事」外,沒有什麼該談的了。時代主義者,在這方面所犯的錯誤,是極嚴重的。他們認為:敬禮也就是指聖事是出自雙重的衝動或出於兩種需要:一是為了使宗教成為一種有象可覺的事物;二是為了表現出宗教來。因為宗教(虔誠),若無某種有象可覺的形式與某種祝聖的行為,絕不能表達出來;事實上,這些行為,就是我們所說的「聖事」(Sacramenta)。但「聖事」為現代主義者看來,雖具有效力,也不過是象徵或標記而已。這裡他們所說的效力,意指他們所慣說的「榜樣」,也就是普通人所說的「運氣」--因為「聖事」蘊含著一種宣傳標誌力量,尤其是具有一種興奮人心的功能。正如「言為心聲」,同樣,聖事是為代表宗教熱情。所謂「聖事」,不過爾爾。更清楚地說,他們肯定:聖事祇是為了滋養信德而被建立的。可是,這種主張,曾為脫理騰大公會議所責斥:

「誰若說:這(七件)聖事,祇是為了滋養信德而被建定的,他該受到詛咒----(絕罰)」。[+1605]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0   
標 題 關於「聖經」方面的謬論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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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書(聖經)按現代主義者所下的定義,是經驗的總匯(Syllogen)。這不是任何人所能獲得的經驗,而是非常傑出的,出於一種宗教虔誠的經驗……雖然,經驗是對現在的事而言,但對過去的事,同樣對於將來的事,也能具有「經驗」的資料,因為[六一三]誰有信仰,誰就可藉著記憶,使過去的事,像現在的事一樣,活現起來,或藉預感的情緒,使將來的事,好像活現在眼前一樣。他們認為這樣就可解釋,為什麼聖經中有史書,也有默示錄的理由……因此,天主固在這些聖經內,藉著信仰的人說話,但是按現代主義者的神學,天主祇是藉著人內含常存的生命(現象)而說話。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1   
標 題 關於「聖經」方面的謬論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如果我們要問:什麼叫做靈感(Inspiratio)?他們就這樣答道:靈感也許在程度上,超過一般的衝動(Impulsio)但總脫不了「衝動」的範圍。有信仰的人,便藉著這種「衝動」情緒,或以言語,或以筆墨(書寫方式),表達自己的信仰,這種情形,與詩人的靈感相似,因此,有人這樣說:「當我們因天主的行動而感覺熾熱時,天主就在我們內」(cf. Ovidius Naso,Fastorum 16. VI. vs.5)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4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歷史與批判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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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二一] 有些時代主義者,專門編寫歷史;他們似乎非常操心,連哲學家們,也不予置信。……即任何人的意見,都不去聽從。因為,一如他們所說的,他們不受哲學的成見影響,完全成為客觀的人。可是,他們的歷史,或是他們的批判,祇限於哲學方面。他們所主張的,是出於他們的哲學原則,是「正義推理」的結論。……這樣,他們起初的三條歷史或批判方面的準則(Canoes),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,從(他們)哲學所得的三個原則,那就是:(1)不可知論(Agnosticismus),(2)事物藉信仰而發生超越性的理論,(3)以及事物變化的理論[六二二]。茲把每一原則所發生的後果,陳述如下:

   
註 釋

*下接3495-3498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2   
標 題 對於教會的謬論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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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夢想:教起會起源於兩種需要;其中之一,是出於任何一個信仰的人,尤其是出於那些具有原始特殊的經驗,認為自己的信仰不與他人相通的人。其次,迨多人共同信仰之後,教會為了維護增進,發展公益起見,便構成一個社團而成為「教會」。那麼,教會是什麼?教會是集體良心的產物;即由於每個人,藉著活生生的感應,便隸屬於第一個信者----為公教教友,這第一個信者便是基督----然後由於每個信友的良心,便合成一個教會。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3   
標 題 關於「聖經」方面的謬論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[六一七]時代主義解釋信仰的普遍原則----:在活生生的宗教裡,沒有不可變的東西,因此,在宗教裡,一切都該變。這幾乎是時代主義的主要主張,也就是他們邁向進化論的步驟。因此,信理(Dogma) 、教會(Ecclesia)、聖事的禮儀(Sacrorum cultus),以及我們尊之為聖書的聖經,連那信仰本身(Fides ipsa),要不是中途夭折,都該受到「進化規律」的控制。----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5-97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歷史與批判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(1)從「不可知論」看來,歷史祇是論及現象的科學。所以,天主以及任何屬神的引人信仰的干預,既祇屬於信仰的事,自當予以擯棄。為此,諸如:基督、教會、聖事等以及其他許多類似的事理,如果含有屬神與屬人兩種資料的事情,那麼,我們應該加以分析判定:那屬於人的應歸於歷史範圍,那屬於神的,應歸於信仰範圍。是以庸俗的時代主義,分基督為歷史上的基督與信仰上的基督(Christus Historicus et Fidei),分教會為歷史的教會與信仰上的教會,分聖事為歷史的聖事與信仰上的聖事……然後連這屬人的資料即我們所見的,那歸於歷史範圍的資料,一如古代石碑所遺留下來的資料,也由信仰,透過超越的性質,也該說是越出了歷史範圍。為此,這為信仰所加上的一切,應予以鑑別,而列入信仰的歷史範圍。這樣,論及基督時,凡基督在心理方面所表現的,不管祂在何處,或在那一年歲所發生的,祇要是超越人的性能,或超越自然界的一切行為,都該被列入信仰的歷史範圍。此外,由於第三條的哲學原則,就是那些不該超越歷史領域的事情,例如盲者獲明等事件,都該予以刪除而被列於信仰領域。這按他們的主張,一如他們所說的,是祇在於事實的邏輯(Logica)方面,而在實際方面,沒有發生過的事或是說:這是對人們不適直於發生的事。這樣,他們主張基督並沒有說過那常人不能了解的事理。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8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歷史與批判原則上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[六二三] 但是為了使歷史與哲學分開起見,批判者便從歷史方面,作出自己的結論,這就是說:批判者採取兩方面的手法:凡合乎上述三個條件者,即歸之於實在歷史的範圍!其餘的事,即歸之於內在的----信仰的歷史範圍。他們嚴格地鑑別這兩種歷史;而我們願意要好好予以注意的是:他們視為信仰與真實的歷史事實,正是相反。因此,一如我們所說過的,基督是雙重的:一個是真實的,一個是從來沒有存在過的,但屬於信仰的領域……一如我們上面所說的,我們除了採用兩方面的手法之外,他們再使哲學士與他們自己的內含性的「信條」(Dogma vitalis immanentiae)聯合在一起;他們宣稱:凡教會歷史上的一切事實,都應該用「內含的流露」(Per vitalem emanationem)去予以解釋。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499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護教學方面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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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二六] 現代主義認為:護教者本身,也要在兩方面隸屬於哲學士:即一方面,並不直接取材於哲士所吩咐寫成的歷史,一如我們上文所見的;而後在另一方面,搖身一變,便直接從哲士那裡,採取信條與斷語。因此[六二七]現代主義的流行學府裡的訓令是:要用歷史與心理學上的研究,來消滅那對宗教辯護的新爭論……




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
編 號 3500   
標 題 時代主義在護教學方面的錯誤
教 宗 比約十世
內 容

現代主義所尋求的目的是:要引領那還有信仰的信仰者,獲得自己對於公教會的宗教經驗;你們要知道:這個經驗,按現代主義的人看來,就是「信仰」的唯一基礎。……為此,那現存的公教會,一定需要顯示出:這完全是那基督所創立的宗教;換言之,公教會要顯示:除了對她自己的出處,(起源)作進步的解釋之外,她本身無非是基督所建的宗教。

因此,首先該予以確定的是:這個(起源)(萌芽)(Germen)是怎樣的。對於這個起源,他們主張應用這樣的過程:即那業已來臨的基督,曾報告那在不久以後,將要建立的天主之國,而祂將是這王國的默西亞(Messia)----即天主所賜予的創造者,掌管者。祂在證明了祂是這樣的起源之後,便潛存在公教會內,而且漸漸地永存著,並按照歷史的演進,發展自己,而與歷代的環境配合;於是祂就活生生地從各種環境裡,汲取那有利於自己的一切,形成道理、敬禮、教會的方式。但在這段時期內,若遇什麼阻力,祂就予以克服,而以任何方式的戰鬥、駁斥,來粉碎那反對祂的敵人。但在這一切之後,即在克服一切阻力,一切仇敵,一切派別,紛爭之後,就出現了這種教會的生命,教會的成果,於是,進化的律例,雖然在同一教會的歷史上,表示安全無恙,但這同一歷史,已不足予以應有的解釋;於是不了解的事理,便將出現了,而祂也就甘心自我奉獻了。----這便是現代主義的主張。但他們在整個推理過程中,並沒有注意到:他們所確定的這個「起源」----完全是根據他們哲士的,不可知論的成見,進化論的成見。而他們對這「起源」所下的定義,完全沒有符合他們所舉原因的理由。[+2102 –2109從略]。[+2110 –2112:Resp.Commiss .Bibl;29,Mall 1907 (Ergl.Jo.) vd.+3398ss]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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